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文件精神,以及《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我院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安排办法如下:
一、考核目的
考核是在博士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对其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确定其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二、考核人员
2020级普通博士生、2021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考核时间、内容和形式
博士生中期考核首先由博士生本人进行个人总结,然后由学院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等。
(一)政治思想考核
11月8日前完成。政治思想考核要结合博士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听取主管学生思想工作的书记和辅导员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并对博士生的思想小结认真审阅,最后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方面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
1.严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有严重道德品质问题。
2.学习、研究不刻苦、不安心,不尊重导师,使导师无法履行指导职责。
(二)业务考核
11月18日前完成。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组成包括至少5位专家的中期考核委员会,负责博士生的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 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
2.学科综合考试。综合考察博士生的基础理论是否坚实宽广、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深入,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生培养的必要环节,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考核委员会根据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及开题答辩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总分为100分。
4.科研成果情况:考核委员会结合博士生平时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并进行打分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1. 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成绩以综合成绩100分计算。综合成绩=学科综合考试(20%)+开题答辩(40%)+学术成果(4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终止攻读博士学位四个等级。中期考核优秀比例不高于考核基数的20%,暂缓通过及终止攻读博士学位比例不低于考核基数的15%。考核基数由第一次参加考核人数和上一年度暂缓通过人数构成。
3. 政治思想考核评定为良好以上者方可评优。
4. 存在下列情形者,中期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1)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2)学位课考试不及格或者未按时完成培养计划者;(3)因出国、休学等原因不能参加中期考核者;(4)存在违规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者。
5. 根据《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 (修订稿)》的要求,在中期考核过程中,须有专家组对原始资料的问辩环节。师生无法在承诺书上签字或发现原始资料存在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中期考核一票否决,暂缓通过。
6.博士生中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所有博士生必须参加第一次中期考核,未参加的按暂缓通过处理。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4年内最多可再参加1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结果仍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
山东大学护理与康复学院 2021年11月3日
附: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按统一标准对学术论文及参与课题所得权重系数进行计算相加,进行标准化处理和百分制转换,计算得到每位博士生的分数,满分为100分。
1. 学术论文:
(1)英文论文权重系数:under review 0.2/篇,revision 0.4/篇,accept及以上1/篇;
(2)中文论文权重系数:限CSCD/CSCI收录且正式发表,0.20/篇,其他不计算;
2. 参与课题:国家级课题0.3/项,省部级0.2/项,校级0.1/项,其他不计算;
注:学术论文得分只计算第一作者,共同第一需除以共同人数,且文章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山东大学护理与康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