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分为三部分:科研素质评价、专业英语考核和材料审核,各部分独立打分,最后由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根据招生指标按总成绩录取。
一、 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将根据学校要求另行通知。
二、 复试组织
护理学院成立由3-5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各位专家负责学生复试全过程,分别对考生的递交材料、科研素质与专业英语进行打分,所有复试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学生复试成绩。
三、 复试内容及其评价体系
1、科研素质评价 要求考生根据自己既往科研背景,介绍自己硕士毕业论文,或对本人曾经完成的科研项目进行5-10分钟陈述,并就专家提问问题进行答辩。专家将根据考生科研经历,以及分析、判断、解释问题的能力进行打分(20分)。
2、专业英语考核: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专业英语片段,并就专家提问问题进行回答,专家将根据考生的口语、听力及对片段的理解与把握,对考生的英语素质进行评分(20分)
3、材料审核:根据考生递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由复试小组进行审核,对考生科研经历、科研能力、学生学业成绩和英语水平进行打分(20分)。
四、录取
根据招生指标,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40%+ 科研素质得分+ 专业英语素质得分+材料审核得分
2016年3月9日
附件1:护理学学科参加博士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简历(个人基本情况及从大学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学位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4.硕士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该项材料在报到时提交原件);
5.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的目录、内容简述及证书、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约3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