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护理学专业临床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护教协同,推动本科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及 《齐鲁医学院兼职临床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结合学院临床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实际,开展护理与康复学院临床教师遴选及聘任。
一、聘用范围
承担临床教学的实践教学基地的医务工作人员,具体是指在学院临床教学基地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的业务骨干。
二、聘任条件和职责任务
聘任条件和职责任务按《护理与康复学院临床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执行(附件1)。
三、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各临床教学基地的护理骨干人员,可自愿申请填写《山东大学护理与康复学院临床教师聘用推荐表》,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学院推荐。
2.学院教学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然后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入选临床教师名单,并予以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公布入选的临床教师名单,并由学院颁发聘书,聘期为4年。
四、提交材料
临床教师自愿填写附件2《山东大学护理与康复学院临床教师聘用推荐表》一式三份,由个人签字,单位同意推荐并盖章,请于9月2日前交至护理与康复学院教学办公室619房间,或发送扫描件至yuanwang@sdu.edu.cn。
护理与康复学院
2022年8月27日